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源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自2020年8月25日-2021年2月24日,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3,5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286,255,886的0.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承源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承源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表中比例计算所用的总股本为公司截至目前的总股本,即286,255,886股。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首发上市时作出的持股意向承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承源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