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武隆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隆三峰”),其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68%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拟向武隆三峰提供金额为人民币9,758万元的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向武隆三峰提供2,040万元按份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隆三峰是重庆市武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武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单位。为满足武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武隆三峰于2020年11月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贷款人民币14,350万元,贷款期限24年。2020年11月1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拟为上述武隆三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武隆支行申请的14,350万元贷款按68%的持股比例提供按份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9,758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峰环境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拟由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376,513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含向武隆三峰提供不超过21,63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项议案已于2019年12月24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市武隆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广岭五社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 9,300万元
股权结构: 公司直接持有武隆三峰67%股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武隆三峰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隆三峰32%股权。
经营范围: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垃圾焚烧发电及销售(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设备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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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隆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武隆三峰公司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9,758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肆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本合同所述担保范围内的债务的68%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对应的“重庆市武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网发电且收到首笔电费收入,并将本项目项下垃圾处理费及电费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给债权人,办妥质押登记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武隆三峰提供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贷款融资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目前武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37,614.38万元,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11.65%;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5,584.26万元, 占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2.9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