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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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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20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程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工程中标

  近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发来的《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通知确定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嘉善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八标段(西塘)”的中标人,项目中标造价金额为5,787.7940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招标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双包

  3、工期:360日历天

  4、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68%,若公司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签订合同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206),披露了公司 为“湖杭高铁西邮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山体土石方平整及治理工程”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为2,375.4127 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与杭州富阳交拓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单位:杭州富阳交拓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工程期限:10个月。

  4、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2,375.4127 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杭州市富阳区

  3、工程内容:工程总面积79651m2;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513732m3,锚杆(锚索)16662m,格构梁混凝土757m3,挡墙混凝土1077m3,边坡喷播8697m2。

  4、结算方式:

  (1)月(进度款)支付:按照经核定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月度支付,最低起付额30万元。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同时上报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到位考勤表(该表由监理及发包人业主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2)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

  (3)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审计部门审定,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4)变更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本项目新增加工程量联系单、设计变更联系单已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变更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变更程序批复金额支付75%进度款,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完成结算审计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若设计变更工程量或项目减少,该工程量的合价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承包人不得对此改动提出索赔。

  5、项目合同工期:10个月。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0.6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杭州富阳交拓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20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20】95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在收到《监管关注函》的一个月内,聘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是否合规发表专项意见并对外披露。后公司确定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会计处理事项是否合规发表专项意见,并根据事项进展发布了延期对监管函进行回复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9月12日、10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中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目前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核查工作已经结束,但因近期快递行业运输压力较大,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的询证函回函尚在邮递途中,邮政信息预计2020年11月14前才能收到回函。在未收到询证函回函的情况下,亚太会计师事务将无法在2020 年11 月12日之前出具围海股份“2019年度6亿元长安银行存单划转”会计处理合规性的专项意见报告。

  经公司与会计师沟通,待收到询证回函后,会计师事务所将尽快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及时对上述会计处理问题出具专项意见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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