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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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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3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8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项目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的4,800万元项目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8年,详细内容以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的4,8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上述项目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顺鑫”)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申请的4,800万元项目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八年,陕西顺鑫另一股东史俊鹏将按照30%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堵镇二里山村

  法定代表人:贾常乐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良种繁育、畜牧养殖、农业种植、饲料加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70%,史俊鹏持股比例30%。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信情况:经信用中国等途径查询,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金额:人民币4,8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5)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公司拟与史俊鹏签署的《股权出质合同》

  (1)反担保方式:史俊鹏以在陕西顺鑫种猪选育有限公司的100%个人股权(即占该公司全部股权的30%)作质押。

  (2)质押担保期间:保证合同约定的公司保证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3)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项目融资效率,有利于其长远发展,该子公司财务状况比较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7,589.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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