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125%)的股东宁波华慈蓝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慈创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了华慈创业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华慈创业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125%。华慈创业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数量过半及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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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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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截至目前,华慈创业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慈创业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3、华慈创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