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0-075)。

  截至2019年11月6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6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6.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84,213.1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2020年11月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3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6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6.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6,897.1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77)。

  2、截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6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6.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84,213.10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55,000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剩余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按照截至2020年11月6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221,66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055,41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