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92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的议案》

  2020年10月1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重大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公司明确了以飞机整机研制、批产、维修及服务为发展定位,完成大中型飞机整机制造资产的专业化整合,实现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100%股权整体置入公司。

  2020年11月4日,航空工业西飞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航空工业西飞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彰显公司在航空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地位,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 年11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9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彰显公司在航空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地位,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获得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原因

  2020年10月1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重大资产置换的相关议案。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公司明确了以飞机整机研制、批产、维修及服务为发展定位,完成大中型飞机整机制造资产的专业化整合,实现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西飞”)、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天水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100%股权整体置入公司。

  2020年11月4日,航空工业西飞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航空工业西飞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彰显公司在航空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地位,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故拟将公司名称由“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中航飞机”变更为“中航西飞”。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能够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000768”保持不变。

  (二)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94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原《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95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的公告》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其中:议案(二)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0日和2020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0年11月23日下午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  燕

  联系电话:029-86847885、029-86847070

  传真号码:029-86846031

  电子邮箱:zhfj000768@avic.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89

  (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68

  (二)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