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昌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浚哲、杨颖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