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健全国企治理机制重在引入积极股东
□本报评论员

  □本报评论员  

  

  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之际,国企改革将聚焦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实施更深层次改革,以有效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从资本市场现状看,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抓手,更是国企改革成效的判断标尺之一。对此,关键举措之一便是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等积极股东,切实改变国企管理中的行政主导思维。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正扬帆起航,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已成为下一阶段国企改革的目标之一。从实际情况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失衡,“一股独大”现象依然突出,距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应引入积极股东,通过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转化经营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一整套市场化体制机制,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健康运作,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首先,引入积极股东,应注重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一方面,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选择理念一致、目标趋同的投资者开展战略合作。另一方面,应选择产业链上下游具有较强实力的相关企业,在市场资源、业务资源等方面快速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也能进一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其次,引入积极股东,应注重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权比重。实际上,在国企股权结构中,如果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二,非国有股东就很难对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下转A02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