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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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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3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石俊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贝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披露《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该次权益变动后,石俊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香兰女士、南京贝利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78,451,732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5.2561%。

  5、比例被动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由于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备注:

  1、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截至2020年11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329,965,957股。

  2、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龙蟠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4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披露减持计划前,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嘉驰”)持有公司股票24,051,1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02,595,840股的7.9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建投嘉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51,91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建投嘉驰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3,025,88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投嘉驰已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票6,051,82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1、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10月29日开始转股,减持比例2%,以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8日的股本计算。

  2、当前持股比例,以截至2020年11月5日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1/7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5

  债券代码:113581         债券简称:龙蟠转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两个月结构性存款、“银河金鼎”收益凭证1936期、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0年第189期3款

  委托理财期限:61天、61天、98天、4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50,958.90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2020年7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14,191.78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2020年7月17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95,289.04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2020年7月21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82,301.37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2020年8月14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3,890.41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21,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净额为39,256.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的金额。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38号”《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3,305.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3、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4、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金融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的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

  2、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的标的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3、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用于其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其他情况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2.3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2.7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2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也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注:上述理财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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