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8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向12个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707,108,951股增加至750,093,456股,相应注册资本由707,108,951元增加至750,093,456元。现拟就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期间,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 年10月2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63.12万元,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发行价格为41.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23,450,918.91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744,081,956.69元,已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用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公司拟在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三家银行共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仅可用于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6、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7、 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将纸质版对账单寄送至丙方第一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或将对账单扫描件通过乙方经办人员的工作电子邮箱邮寄至丙方第一保荐代表人的电子邮箱中。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 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丙方第一保荐代表人,同时在电子邮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扫描件。

  9、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增资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非公开发行43,037,080股,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18.9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1,956.6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48,69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提高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7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截至2020年10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753.29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上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

  其中,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将由公司子公司宏大爆破有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把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子公司。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2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363.12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 年10月2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363.12万元,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宏大爆破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其《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宏大爆破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同意宏大爆破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察审计中心于9月22日向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招标文件,并于 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对上述五家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评标。根据评标得分结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得分最高,经公司本次项目招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较强,预计能按公司要求完成本次年度审计项目,拟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招投标结果所定。评标结束后,公司与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协商,中审众环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了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共有从业人员500余名,其中,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祝小锋,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三)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233.72万元。2019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包括36家上市公司在内的652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祝小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岑嘉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富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祝小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0-09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聘请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议案1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1月2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