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煤炭大厦15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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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胡善亭主持,采用现场会议记
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赵玉坤董事、赵寿森董事、刘建军董事、孙建科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白原平监事、安满林监事、刘元敏监事、刘明勋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范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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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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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选举肖宝贵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为普通决议案,肖宝贵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2以上,即为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赵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