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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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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最高检联合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以案说法 向市场传递“零容忍”信号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如何更好地发挥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作用的提问时,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必焱表示,证监会将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制度,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舆论引导工作等方面着力做好行政处罚工作。

  滕必焱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要求,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合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一致性,依法打击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供执法保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证监会表示,典型案例的发布,既能够以案说法,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信号,提升执法威慑,净化市场生态,又能够进一步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保障证券行政执法一致性,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对于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发布的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包括6起证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和6起证券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其中,6起证券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案件类型,主要针对危害资本市场健康稳定的三大“顽疾”,均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例如“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等。另外6起证券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涵盖了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的司法态度。典型案例直观展现了执法司法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成效。

  证监会指出,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惩治金融证券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

  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6起犯罪典型案例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覆盖当前证券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6起刑事犯罪案例涉及5个罪名,涵盖了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领域的常见多发犯罪,揭示了相关犯罪的主要形态、类型,反映了当前证券期货犯罪的特点、趋势。二是展现检察机关参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检察机关通过退回补充侦查、依法追诉漏罪、变更指控罪名等方式,做到精准指控、不枉不纵。针对个别中介机构在涉案公司财务造假中的严重违规违法问题,检察机关结合相关案例,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方面的检察建议。三是彰显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的态度。6起典型案例中,司法机关对部分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或者拒不认罪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体现零容忍、不放纵的证券期货犯罪司法政策。(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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