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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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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0-06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20年10月份经营情况

  10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78.00亿元,销售面积约268.82万平方米。

  1-10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908.4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18%;累计销售面积约1,776.9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9.32%。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天津市编号为津辰淀(挂)2020-00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云汉道与尚佳路交口,出让面积为28,408.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且≤1.8。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3,300.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山东省青岛平度市编号为2005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平度市区赣州路西侧、规划沈阳路南,出让面积为36,465.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0且≤2.8。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9,103.28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编号为2020-066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巩义市青山路东、杜甫路北,出让面积为36,022.0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0,930.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河北省邯郸市编号为HD-2020-07-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邯郸市赵苑北街以东、北仓路以北,出让面积为59,906.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4。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4,800.00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南京市编号为NO.新区2020G18号地块。该地块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乌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15-25-01地块,出让面积为27,021.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1且≤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5,000.00万元。

  6、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盐城市编号为202027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盐城市区雁荡山路东、新都路北侧,出让面积为98,408.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0且≤2.3。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0,280.00万元。

  7、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市编号为2019-11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徐州市彭祖大道东、迎宾大道北,出让面积为81,57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91且≤2.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7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68,840.00万元。

  8、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市编号为2020-3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徐州市彭祖大道东、天目路南,出让面积为73,238.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11且≤1.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51%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72,522.00万元。

  9、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编号为2020-07号、2020-08号、2020-09号、2020-10号及2020-11号地块。该项目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1且≤2.6,其中:2020-07号地块位于丰县中阳大道南、栖凤路西,出让面积为78,700.10平方米;2020-08号地块位于丰县健康路北、栖凤路西,出让面积为19,312.40平方米;2020-09号地块位于丰县支农路东、南二环北,出让面积为46,624.00平方米;2020-10号地块位于丰县支农路东、南二环北,出让面积为45,966.50平方米;2020-11号地块位于丰县复新河西路西、南二环北,出让面积为57,006.40平方米。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7,699.14万元。

  10、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编号为DAL2020062号和DAL2020063号地块。该项目位于进贤县中山大道以西、滨湖大道以南,出让面积为138,967.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8。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9,601.67万元。

  1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湖北省鄂州市编号为G(2020)019号、G(2020)020号、G(2020)021号和G(2020)022号地块。该项目位于鄂州市大桥连接线东侧、五丈港南侧,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其中:G(2020)019号地块出让面积为45,809.50平方米,容积率为〉1.0且≤3.0;G(2020)020号地块出让面积为78,397.70平方米,容积率为〉1.0且≤2.8;G(2020)021号地块出让面积为46,382.60平方米,容积率为〉1.0且≤3.0;G(2020)022号地块出让面积为38,396.10平方米,容积率为〉1.0且≤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22,803.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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