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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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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符兴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陈锡明先生、董事孙迎新先生、独立董事荆继武、陈尚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财务总监何文哲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复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挂牌出售无形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软件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软件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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