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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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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认购的公告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 2020年8月28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本基金的认购。通过部分销售机构认购的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11月27日提前至2020年11月6日,即本基金2020年11月6日当日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2020年11月7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通过部分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请。

  适用的销售机构具体如下: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11月6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 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与A类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份额代码为004881,新增C类份额代码为010311;C类份额与A类份额单独公布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

  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单笔申购金额在500万以下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单笔申购金额在500万以上(含)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与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相同。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共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0%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0%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本基金C类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份额一致。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11、25、26、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张佳慧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商务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6-3015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http://www.chtwm.com/

  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胡慧慧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关于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0年11月6日起,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中信期货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479;C类:009480)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中信期货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e-futures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e-futures

  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e-futures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从2020年11月9日起,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对以下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 适用基金

  开通附表1和附表2基金的互转功能:

  附表1:

  ■

  附表2:

  ■

  二、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一)办理时间

  自2020年11月9日起正式开通,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三)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基金开通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直销柜台为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适用基金详见下附表格),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开通转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转换业务自2020年11月6日起正式开通,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二、适用基金

  开通附表1和附表2基金的互转功能:

  附表1:

  ■

  附表2:

  ■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公告适用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七、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信期货将于2020年11月6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中信期货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e-futures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11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021-388347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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