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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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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豪森股份 股票代码:688529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28,000,000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9,124,827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0年10月23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6.75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21.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6.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8.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5.8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下游汽车行业的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汽车行业的智能生产线,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采埃孚、北京奔驰、长安福特、特斯拉、华晨宝马、标致雪铁龙、康明斯、格特拉克、卡特彼勒、上汽集团、一汽大众和盛瑞传动等国内外汽车企业。

  发行人的客户集中于汽车行业,汽车行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自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超过美国升为世界第一后,截至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十一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28年来首次下滑,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4.20%和2.80%;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产销量延续下滑势头,全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7.50%和8.20%,下降幅度较2018年进一步扩大;截至2020年3月,汽车销量连续21个月负增长,但2019年下半年起,同比下滑幅度逐渐收窄,2020年4月起,受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放宽汽车限购、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以及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等政策影响,汽车消费持续回暖,2020年4月至6月,汽车产销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汽车行业的波动对上游汽车装备制造企业的影响比较明显,一方面导致市场新增需求下降,同时在既定的需求下,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发行人作为汽车装备制造企业,其生产经营直接受到汽车行业的景气度的影响,如汽车行业市场持续下滑,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会受到较大影响,新签订单和发行人业绩会因此下滑且下滑幅度较大。

  (二)经营业绩下滑幅度大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28年来首次下滑,产销量分别比2017年下降4.20%和2.80%,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产销量延续下滑势头,分别同比下降7.50%和8.20%,下降幅度较2018年进一步扩大。

  汽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一方面减少并延缓了汽车行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导致新增订单的竞争较以往更加激烈,虽然发行人客户质量好、竞争优势强,但发行人2015年至2019年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也随下游汽车行业产销量波动而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最近五年及一期,新签合同订单金额(含税)分别为57,028.34万元、126,611.27万元、137,029.49万元、116,060.51万元和82,458.26万元和48,885.26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457.66万元、81,694.63万元和105,089.60万元和51,895.33万元,最近五年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9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含税合同金额超过当年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从而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在2018年末达到最高水平后下降,在手订单合计金额下滑、新签订单金额下滑兼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截至2019年底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的预期整体盈利规模及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

  近年来,发行人员工人数尤其是研发设计人员人数呈现增长趋势,同时银行有息负债金额呈现增长趋势,财务压力较大,期间费用发生额和期间费用率均居于较高水平,导致发行人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从而导致发行人规模经济效应明显,营业收入的波动能导致经营业绩更大幅度的波动。

  在上述不利影响因素下,目前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上,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优质客户优势,稳固国内既有核心业务,大力发展国际市场和境外新兴市场,同时大力开拓新能源汽车业务,从而将新签合同订单维持在较高或增长水平上,则发行人可能会面临因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减少而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在手订单盈利能力下降、期间费用居于较高水平而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17年以前,我国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保持较快速度增长,2018年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放缓,2019年,增长处于停滞状态。2020年1-5月,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3.20%,下滑幅度较大;从需求端来看,在汽车销量连续21个月负增长后,2020年4月至6月,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实现同比正增长,2020年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2.5万辆和230.0万辆,环比分别增长6.3%和4.8%,同比分别增长22.5%和11.6%,创我国6月份汽车产销量的新高,2020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与2020年1-5月份相比,降幅分别收窄7.3个百分点和5.7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2020年1-6月,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合计金额为48,885.26万元,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同时已中标尚未签署正式合同项目金额及跟踪和参与投标的项目明显好于去年同期,预计2020年新签合同订单情况总体良好,如果2020年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低于当年确认收入对应的项目含税合同金额,则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会进一步下降,这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出现因营业收入下滑及相关因素而导致的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新能源汽车产品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传统燃油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进入并发展传统燃油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在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新能源汽车获得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逐年升高,但相比整个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发展初期,以2019年为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我国汽车产销量的比例分别为4.83%和4.68%,发行人大力开拓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的收入占比分别为0.84%、32.97%、11.91%和12.22%,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中,新能源汽车领域订单占比为32.12%,截至目前,无论从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还是从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占比角度来看,发行人仍以传统燃油车领域业务为主,新能源领域业务虽然发展前景良好,但实现收入及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占比均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四)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带来的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或者客户内部议标取得合同订单,发行人产品具有非标定制化特征,为汽车制造中的关键设备,属于下游汽车行业客户的重要固定资产投资,汽车行业新增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周期性波动较大,因而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波动较大,非标定制化特征导致发行人需要大量的研发设计人员与管理人员,每年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发生额较大,同时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导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发生额较大,发行人固定成本费用较高,导致发行人经营杠杆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分别为45,562.50万元、58,697.24万元、58,742.57万元和58,650.55万元,具有较高水平,每年的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2,327.90万元、3,147.74万元、3,327.44万元和1,708.96万元,金额较大,导致发行人财务杠杆较高。

  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的情况下,经营规模的波动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更大幅度的波动,在经营规模稳中有升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水平会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规模出现下滑,发行人存在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水平下滑幅度较大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自动化装备,均属于汽车制造关键智能装备,目前阶段,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国际同行业公司及其在我国的独资或者合资公司,国内有实力的竞争对手较少。

  智能装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推进,智能装备制造业本身市场需求将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用以智能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需求空间和规模巨大,智能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市场相对稳定,发行人与上汽通用、采埃孚、北京奔驰、华晨宝马、长安福特等优质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一方面将吸引具有品牌优势、研发技术优势及资本优势国际知名企业直接或者以合资公司形式进入我国市场,部分掌握关键核心部件的上游企业也不断延伸产业链至下游集成领域,另一方面部分国内同行业企业在技术、经营模式上全面跟进和模仿,以期获得突破。发行人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趋势,汽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一方面减少并延缓了汽车行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导致新增订单的竞争较以往更加激烈,虽然发行人客户质量好、竞争优势强,但汽车行业周期波动仍对发行人新签订单的盈利能力、预付款比例及回款周期造成了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

  (六)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从合同签订到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计算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从合同签订到预验收通过发货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预验收通过发货后至终验收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项目实施周期要短于传统燃油车领域的项目的实施周期。

  发行人部分订单执行周期较长,一方面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项目实施难度、技术方案、客户要求等多方面原因,项目执行时间存在波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价款结算与项目阶段密切相关,项目执行周期长主要与发货至客户现场后到通过终验收时间间隔较长所致,而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项目通过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因此在手订单转化为收入的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在项目通过终验收并确认收入时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之外,与项目实施进度如通过终验收密切相关的合同价款结算时间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下游汽车行业整体有所波动调整的情况下,客户付款节奏变慢,付款及时性变差,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延期付款现象。

  (七)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自动化装备集成供应商,深耕于汽车智能生产线领域,所服务的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和动力总成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核心部件厂商,所服务的客户大部分为其所处行业的一线企业,由于下游行业的产业发展特点及竞争态势导致行业集中度较高,发行人的下游客户较为集中。因此,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汽车行业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如果汽车行业整体下滑,则发行人的业绩可能受到较大负面影响。

  发行人主要产品属于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具有非标定制化且单一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特点,而我国下游汽车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故在同一会计年度期间,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较高,同时由于同一客户很少持续进行新增生产线的大额投资,故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波动性也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实现收入占比分别为88.03%、90.88%、70.47%和78.5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上汽集团及其合营企业上汽通用、上汽通用东岳、上汽通用北盛和上海采埃孚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上汽集团及其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销售占比分别为53.17%、60.09%、50.13%和33.40%,上汽集团对其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有重大影响,上汽集团的公司战略对其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市场战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采购计划等方面有较强影响力,发行人对上汽集团及其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对其收入和利润及其增长的稳定性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上汽集团和上汽通用的产品产量或销量明显下滑,或上汽集团及其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改变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而减少向发行人采购生产设备数量,则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八)经营性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2018年以来,受汽车产销量下滑带来的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下滑,同时在执行项目的回款节奏变慢,回款周期变长,兼之,近年来,发行人筹资策略较为激进,短期借款不但融通临时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还解决部分长期性资产的资金需求,从而导致2018年以来发行人流动性持续紧张,发行人通过加快项目执行,加强收款,从供应商处取得信用支持以及通过引进外部投资者资金来解决流动性需要。

  目前,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居于与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且适度宽松的较高水平,2019年下半年以来,销售回款好转,同时,发行人行业地位较高,向供应商的采购规模较大,供应商提供信用支持的金额较大,且期限较长,银行授信水平居于较高且增长的水平上,目前生产经营不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短期借款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分别为26,562.50万元、44,197.24万元、53,220.57万元和50,629.11万元,未来,如果下游汽车行业固定投资回暖趋势不能延续,同时行业周期波动持续对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发生银行抽贷或者贷款偿还后不予发放新的贷款的情形,则会使发行人面临经营性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九)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占比及在产品库龄上升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汽车企业或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在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时受到影响较大,在汽车行业整体下滑的宏观形势下,存在部分客户延长终验收周期、延长合同价款结算周期、合同价款结算速度变慢等问题。

  部分客户延长合同价款结算周期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情形,如果汽车市场的下滑导致客户放慢结算速度的情况较多,则可能导致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占比上升。

  同时,发行人采用项目通过终验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如果部分客户由于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而延长终验收的周期,则发行人在产品的库龄也会因此上升。

  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且逾期比例提升的话会导致信用减值损失提高,同时因客户延期终验会导致确认收入时间延迟及在产品库龄上升,上述因素均会降低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速度,同时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这均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99%、26.20%、28.07%和26.97%,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呈现一定区间内的波动。发行人主要通过竞标和客户内部议标的方式获取合同订单,公司主要产品均为非标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依据客户对定制化程度、项目技术要求程度、项目竞争的激烈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发行人在价格上会做出适当调整,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在成本方面,发行人的项目成本主要取决于外购件的成本,公司在定制首条智能生产线时通常会发生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和生产投入,成本往往较高,所以公司在向新领域扩张的过程中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另外,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往往较长,报价至最终完工的过程中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也会出现波动。上述因素都会对公司的毛利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不能保持产品价格的稳定,或者成本控制不力,不能发挥优势充分应对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及对新签订单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将可能会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十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方式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5.9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有能力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发行人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如果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利用其控制地位,从事的活动有损于发行人利益,将对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新冠病毒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全国多数行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第一季度国家工业生产处于大幅滞缓状态,由于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短期内,一方面由于延迟复工、供应商开工不足和交通物流不便等因素,发行人第一季度采购和安装调试等环节无法顺利进行,另一方面,由于下游客户延迟复工,发行人生产环节中预验收、现场恢复调试、终验收等环节和客户付款进度也相应延后,进而可能导致业绩下滑。

  长期来看,由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和蔓延,汽车产业链和汽车消费市场可能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因此影响发行人取得新订单的情况,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未来业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391号《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59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912.4827万股将于2020年11月9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豪森股份”,证券代码为“688529”。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11月9日

  (三)股票简称:豪森股份

  (四)股票扩位简称:大连豪森股份

  (五)股票代码:688529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8,0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2,000,000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9,124,827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98,875,173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600,000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董德熙、赵方灏、张继周、博通聚源、科融实业、尚瑞实业、豪森投资、董博、赵书辰、张思萌、铭德聚贤、合心聚智、亨达聚力、智腾聚众、通力聚仁、荣昇聚义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尚融创新、郭克珩、福沃投资、海睿投资、智维投资、尚融聚源、郝群限售期为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刘哲2019年9月认缴豪森有限新增注册资本对应的发行人股份,自公上市之日起12个月,2019年12月取得发行人股份,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黄多凤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600,000股股份限售期24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投资者所持股份为1,275,173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32,000,000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3、市值及财务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5.86亿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44.38万元、3,410.86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105,089.60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本次发行前,董德熙直接持有发行人3.92%股份,通过博通聚源和豪森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34.79%的股份表决权;赵方灏直接持有发行人3.92%股份,通过科融实业间接控制发行人14.68%的股份表决权;张继周直接持有发行人3.92%股份,通过尚瑞实业间接控制发行人14.68%的股份表决权,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方式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75.91%,三人于2019年7月1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董德熙、赵方灏和张继周简历如下:

  董德熙,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210204196306XXXXXX,2002年至2019年,担任豪森有限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豪森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博通聚源执行董事、豪森投资董事长和今日自动化董事等职务。

  赵方灏,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身份证号为210204196312XXXXXX,2002年至2019年,担任豪森有限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豪森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兼任科融实业执行董事、豪森投资董事、中科融技术执行董事、数微科技董事、今日自动化董事长等职务。

  张继周,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为210204196310XXXXXX,2002年至2019年担任豪森有限监事等职务,现任豪森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尚瑞实业执行董事、豪森投资董事和今日自动化监事等职务。

  (二)本次发行后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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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有4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1人;高级管理人员7人,包括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4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7名。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情况

  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2、监事情况

  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4、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的情况如下: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了铭德聚贤、合心聚智、亨达聚力、智腾聚众、通力聚仁和荣昇聚义六个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主要核心员工实行股权激励,除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员工均为发行人股权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359.1066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3.74%。上述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无重大影响,不存在上市之后的行权安排。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

  1、铭德聚贤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铭德聚贤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合心聚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合心聚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亨达聚力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亨达聚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智腾聚众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智腾聚众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通力聚仁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通力聚仁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6、荣昇聚义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荣昇聚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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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铭德聚贤、合心聚智、亨达聚力、智腾聚众、通力聚仁、荣昇聚义出具了相关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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