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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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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0-060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当日披露了《新通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并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了《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了《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至2020年11月12日(含)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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