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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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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将五路推进
“十三五”时期吸收外资有望达6900亿美元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本报记者 倪铭娅  

  

  商务部11月5日在第三届进博会发布的信息显示,“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预计我国吸收外资总规模可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00亿美元。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吸收外资稳中向好

  商务部外资局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发布的《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0》显示,2016年至2019年,我国吸收外资总量达5496亿美元,年均增长1%。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二大引资国。初步预计“十三五”时期吸收外资总规模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00亿美元。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外资企业出口总量达3.9万亿美元,占全国比重达41.7%,进口总量达3.4万亿美元,占全国比重达44.8%;缴纳税收总额11.4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税收比重达19.3%;拉动城镇就业4000万人左右。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如无特殊情况,预计今年四季度吸收外资将延续稳中向好态势,有望实现全年“稳外资”工作目标。

  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自主权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商务部外资局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联合主办的外商投资专题发布会获悉,商务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外商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

  二是持续完善外资管理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建立与新的外商投资法相适应的外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持续加强开放平台建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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