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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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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0-044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5,55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31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多对棒多晶硅还原炉系统持续得到光伏产业优质客户认可,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影响力,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拓展及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并已取得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公司与招标人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买卖合同(设备通用)》,合同标的为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硅材料制造技改项目(二期4.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中使用的40对棒还原炉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557万元。通威股份旗下的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高纯晶硅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5亿元,项目预计2021年底前竣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含冷氢化装置、精馏装置及反歧化装置、还原装置、硅芯制备装置、尾气回收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MA633M5847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龙翔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段雍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多晶硅、单晶硅;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附产品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5,557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伍佰伍拾柒万元整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3、交货期限:2021年5月31日

  4、履约地点:买方工厂,买方有权提前通知卖方调整交货时间及地点,经双方确认后由此发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5、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为标的物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投运之日起12个月或标的物到达买方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质量保证期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6、违约责任:

  1)、卖方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买方有已支付款项,卖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卖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所述义务或约定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金均可累计适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补足。卖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及赔偿,买方均有权在货款内直接扣除。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多对棒多晶硅还原炉系统持续得到光伏产业优质客户认可,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影响力,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在光伏产业链的拓展及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

  2、本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557万元,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3、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及其附件已对履约主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买卖合同(设备通用)》。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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