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报和三季报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20】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证明,并在2020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安排相关回复工作。目前因部分问题涉及的细节事项需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于2020年11月12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公司对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