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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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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5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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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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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由原长信利众A(代码:163006)、长信利众B(代码:150102)场外转换为本基金C类份额、场外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或C类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由原长信利众B(代码:150102)场内转入本基金C类份额、场内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和上市交易的本基金C类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权益分派期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9日)长信利众债券(LOF)C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6、长信利众债券(LOF)C(场内代码:163005)2020年11月5日上午停牌一小时(9:30至10:30)。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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