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20-10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长龙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军先生、副总经理王海先生、副总经理安英斌先生、党委副书记王炳平先生、财务总监白刚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