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毛长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振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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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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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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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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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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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种子加工生产线新建项目、南繁科研示范及繁育基地项目、农作物转基因性状及品种研发项目、绿色优质高产新品种规模化测试评价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020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033号)。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8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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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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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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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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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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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10月25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共计收到15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现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农业科技流动资金贷款;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