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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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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类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76.15%,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508.97%,主要系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3、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39.2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自制模具增加所致。

  4、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37.53%,主要系公司资金困难,不能按时支付职工薪酬及缴纳社保等所致。

  5、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34.03%,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1.8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加工费收入与上年同期以自主销售收入为主不可比以及本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导致收入减少等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63.6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加工费成本与上年同期以自产成本为主不可比以及本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导致成本减少等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83.8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及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8.7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营业收入减少导致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3.71%,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6、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7.60%,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合并沈阳利源,沈阳利源参股江苏金建元按权益法核算,而本报告期公司不再合并沈阳利源。

  8、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0.2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部分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9、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0.3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处置资产收入减少所致。

  1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1.9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入减少等所致。

  1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2.02%,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1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5.12%,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亏损应纳税额所得额减少等所致。

  1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10.7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6.1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减少及销售回款减少等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99.2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税费返还减少等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3.1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等所致。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1.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采购原材料减少等所致。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89.8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税费等所致。

  6、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3.3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支出等所致。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0.1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等所致。

  8、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9.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投资所致。

  9、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投资所致。

  10、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3.9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等所致。

  1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利息等所致。

  1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9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期融资困难,无法筹集到营运资金等所致。

  1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6.61%,主要系公司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判断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2019)吉04破申6号《决定书》指定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接受法院监督。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前,临时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同日,辽源中院发出(2019)吉04破申6号《公告》和《通知书》称,本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19)吉04破申6号《公告》发布起30日内,即2020年11月27日24时前,向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2020-088、2020-089)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报告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吴睿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书面报告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王素芬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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