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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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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0-046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的通知》(临2020-045),定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四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5日

  至2020年1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20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股东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11月3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03 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向会议登记处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会议登记处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登记处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号码:021-52383305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邮编:200050

  2、本公司联系人:方欣、胡思源               联系电话:021-5286025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832号     邮政编码:201204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市《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请各位股东谅解。

  5、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6、会议交通:地铁 16 号线至野生动物园站下换乘公交浦东59路或浦东51路至五星村站。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0-047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告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因与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115民初3220号于2020年10月28日执行司法冻结质押和轮候冻结,累计诉讼金额为4317.83万元,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一)上述累计被冻结数量包含被轮候冻结以及被司法冻结股份数79,910,734股。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8,160,734股, 占其持股总数比例68.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7.43%。累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91,221,052股(重复部分只计算一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中路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7,3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02%。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冻结公司股份91,221,052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98%,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8.32亿元。中路集团近年来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目前中路集团的所有银行账户均已被冻结,其资金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中路集团因借款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共计2起,累计涉及金额约为1.34亿元。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情况。目前,公司信贷借款中,无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部分,由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借款为5,000万元,占公司借款总额的比重71.43%。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股份88,160,734股,前期均已到期,经口头沟通与债权人协商展期风险,目前被质押股份中有79,090,734股处于冻结状态,占比为89.71%,目前无平仓风险。

  中路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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