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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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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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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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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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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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北京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昊投资”)出售公司持有的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交割前,德景电子需剥离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100%股权、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恳电子”)100%股权,具体方式为公司受让德景电子持有的京美电子100%股权、德恳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对方美昊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8月,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过户已办理完毕。德景电子已将所持京美电子100%股权、德恳电子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京美电子、德恳电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所持德景电子100%股权过户至美昊投资名下,德景电子成为美昊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济南西门自有房产对全资子公司济南济联京美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济联京美”)进行增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增资手续。
3、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202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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