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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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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雁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铁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3.78%,主要原因系海参收入降低,且受新冠疫情影响致使水产品加工出口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43.80%,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479.66%,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减少及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56.94%,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43.81%,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车轼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0-079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车轼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目前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进行立案调查;

  3、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所载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是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80)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 2020-08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

  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被轮候冻结情况

  ■

  二、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海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股份后续被强制平仓、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导致其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提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

  2.此次股份冻结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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