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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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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编制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司所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已出具相关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250Z0052号),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已实施完毕。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交易对方之一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7)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各方签署了《交割确认函》,公司出售的标的资产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已转让至受让方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实施完毕;2020年9月,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各方签署了《资产交接确认书》,公司取得购买标的资产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51%的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51%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实施完毕。

  2、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为推动其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优化业务布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0月20日,绍兴华信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8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舜元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接受舜元投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同一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李史玮先生亦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公司本次接受舜元投资提供的无偿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502-1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室内装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根据舜元投资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舜元投资为控股型企业,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关联关系

  舜元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投资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舜元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投资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向舜元投资支付利息。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借款为无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

  5、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投资本次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接受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7,266.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舜元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舜元投资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支持,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投资对公司的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的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舜元投资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8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51%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51%股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华信科注册资本中的1,000万元已由股东根据章程约定缴付到位,剩余认缴的9,00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缴付(由交割后的股东按届时生效的公司章程自行履行实缴义务)”。

  2020年10月30日,华信科收到其股东根据各自持股比例支付的实缴出资款合计9,000万元,其中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持有华信科51%股权,支付实缴出资4,590万元;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持有华信科39%股权,支付实缴出资3,510万元;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持有华信科10%股权,支付实缴出资900万元。至此,上海盈方微、虞芯投资及上海瑞嗔已依据华信科章程的规定,足额履行了对华信科实缴出资的义务。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8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2、《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舜元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接受舜元投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因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同一关联人的其他关联方任职,董事李史玮先生亦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0-08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无息借款,期限为自公司账户收到全部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接受第一大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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