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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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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洪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1,459,457,414.74元,增长率203.37%,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亿元,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209,775,222.70元,增长率52.90%,主要原因为本期账期客户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年末减少8,943,000.00元,减少率88.74%,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101,363,441.60元,增长率239.8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新建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及全资孙公司安丘龙大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

  报告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43,771,072.95元,增长率56.54%,主要原因为期末全资子公司龙大养殖母猪的存栏量增加,导致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年末增加9,356,051.09元,增长率249.26%,主要原因为本期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夏庄猪场改造完成,改造费用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投资较上年年末增加129,352,119.15元,增长率39.23%,主要原因为期末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报告期末, 预收款项较上年年末减少 792,374,752.47 元,减少率1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 835,000,670.52 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减少23,132,474.14元,减少率62.92%,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应交所得税减少。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04,940,209.70元,增长率53.36%,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登记成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 75,150,060.35 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上年年末增加767,520,961.61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亿元。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上年年末增加226,678,558.81元,增长率130.84%,主要原因为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增加36,002,850.00元,增长率141.87%,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登记成功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增加565,150,851.11元,增长率58.20%,主要原因为本期归母净利润增加,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32,179,015.91元,增长率36.26%,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一直处于高位。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22,965,535.34元,增长率31.49%,主要原因为本期生猪等公司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315,273.07元,增长率45.81%,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规模扩大,管理成本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159,372.42元,增长率127.96%,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银行融资规模扩大,利息支出增加及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80,778.41元,减少率60.79%,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127,793.57元,增长率88.02%,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销售价格上涨,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46,867.06元,增长率283.12%,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价格高。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482,207.35元,减少率70.09%,主要原因为本期生猪保险理赔金额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66,321.24元,增长率121.42%,主要原因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321,294.33元,减少率60.92%,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51,834,771.57元,增长率433.5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养殖、冷冻肉和熟食等业务盈利能力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906,900.91元,增长率162.67%,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92,535,057.61元,增长率126.2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加大库存商品冷冻肉销售力度,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8,920,208.36 元,减少率124.76%,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工程款、全资子公司龙大养殖支付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及其他购建固定资产款增加。

  注:上市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应在本次季报中说明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其他授权与终止事项等。

  3、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每股5.86元的价格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5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22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5、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迟炳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年10月27日的本公司2016-092公告及2017年1月5日的2017-001公告。

  6、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永忠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

  由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王永忠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000股变为221,000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本公司2019-027公告。

  7、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8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6月23日的本公司2017-052公告。

  8、2017年9月8日,公司原高管初玉圣持有的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9月5日的本公司2017-083公告。

  9、2017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8月25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3.4471元/股;鉴于激励对象刘震、姜国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55,000股(含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本公司2019-027公告。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4月28日的本公司2018-038公告。

  11、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7月10日的本公司2018-068公告。

  12、2019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8,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本公司2019-027公告。

  13、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纪鹏斌、初玉圣、徐绍涛、接桂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4,400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的实施,以上四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4,400股限制性股票变为512,720股。

  14、2019年10月22日,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86.858万股限制性股票(含2019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部分)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0月18日的公司公告。

  15、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于2019年10月11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471元/股变为2.6516元/股。

  16、2020年2月28日,纪鹏斌、初玉圣、徐绍涛、接桂平四人持有512,720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2月29日的公司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结束。

  (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9月26日的公司公告。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2月3日的公司公告。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2月4日的公司公告。

  5、2020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04),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0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0元/股。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4月29日的公司公告(2020-045)。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其二人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10月31日的公司公告(2020-129)。此议案后续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

  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0、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077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7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2020年8月7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况

  1、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7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其他

  1、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青岛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在青岛市出资设立青岛龙大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子公司注册名为青岛龙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和2020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莱阳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决定出资在莱阳市设立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全资孙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孙公司注册名为莱阳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和2020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达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黑龙江省安达市出资设立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该全资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子公司注册名为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乳山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在莱州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在平度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拟在乳山市出资设立乳山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拟在莱州市出资设立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拟在平度市出资设立平度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莱州市全资孙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孙公司注册名为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新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鑫川永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取得营业执照,纳入合并范围。鑫川永胜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股东股权变更,中和盛杰不再持股。

  6、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熟食板块规模,完善产业链条和产业布局,经过前期充分、慎重的市场考察及论证,公司决定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内调理产品及中高端低温肉制品的发展机遇,确保公司熟食板块快速发展,铸造龙大肉食高端肉制品品牌形象 ;扩大公司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并将逐步加大对市场潜力大的中高端肉制品的开发和生产,丰富产品种类,实现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刘国权、董喜辉及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从刘国权、董喜辉处收购二人持有的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报告期内,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1日和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合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海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20,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办理完成了该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控股子公司注册名为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1日和2020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项目

  (1)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018.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建设目标,满足结项条件。为便于账户管理,该账户已按照协议转为一般户。

  (2)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

  根据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6,459.5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不含税人民币21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783,018.87元。截至2020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280003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总额为950,000,000.00元,其中665,000,000元用于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285,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9月30日,安丘市石埠子镇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累计投入50,291,769.76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02,428,834.02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宇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2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周晗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骞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陈骞先生简历:

  陈骞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15年5

  月起,任四川金座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会员、成都市中院在册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陈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2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赵方胜持有的221万股、宋昱钢持有的1.0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对宋昱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1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龙大肉食: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3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22.04万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从99,815.898万元变更至99,593.858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3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晓冬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刘晓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刘晓冬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刘晓冬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职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晓冬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刘晓冬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张凌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020年10月30日

  张凌女士简历:

  张凌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历任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地产集团副总裁、地产集团助理总裁、中国集团资金部总经理,现任蓝润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张凌女士未持有龙大肉食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凌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3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上述对象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9,815.898万股减少为99,593.858万股。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20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3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20号海信创智谷A座2502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有关制度的议案》;

  4、《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1、2、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上述议案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4、上述议案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2为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议案中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1月10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04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2%;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6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0.2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办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已离职,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赵方胜持有的221万股、宋昱钢持有的1.0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222.04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1658.93万股)的13.38%,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99,828.898万股)的0.22%。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

  公司上述离职已激励对象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0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0×(1+1.50%×D÷365),其中D为激励对象离职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的天数。赵方胜的回购价格为3.732元/股,宋昱钢的回购价格为3.721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约为人民币8,286,418.40元,其中赵方胜回购金额为8,247,720元,宋昱钢回购金额为38,698.40元。

  (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宋昱钢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1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拟注销股票期权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股票期权总数(1665.17万份)的0.25%。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鉴于已离职对象周树青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和1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将一并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9,828.898万股减少为99,593.858万股。

  ■

  注:以上比例的数据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鉴于已离职对象周树青的13万股限制性股票和1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将一并办理,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235.0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99,828.898万股减少为99,593.85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99,828.898万元减少为99,593.858万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已离职人员尚未解锁的222.0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所授予但尚未行权的4.1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赵方胜持有的221万股、宋昱钢持有的1.0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对宋昱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1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3、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针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龙大肉食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注销中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3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资质、资源,梳理公司体系内的各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提高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采取债权转让、股权转让、债转股等形式调整部分子公司股权结构。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与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有关的协议、工商变更备案手续等所有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调整基本情况

  调整前股权结构图:

  ■

  调整后股权结构图:

  ■

  二、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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