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洪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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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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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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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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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作为份额购买方)和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份额出售方,代表“浙金·天目4号单一资金信托”)于2017年2月签署(合同编号:ST20164281)《有限合伙份额购买协议》,约定星期六公司在特定条件下远期受让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星期六时尚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截至2020年9月22日,上述目标份额投资本金余额190,000,000.00元本公司尚未支付。经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对《有限合伙份额购买协议》中相关条款做相应修改及补充,签署《有限合伙份额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2、质押子公司部分股份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所质押的股份为北京时尚锋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3%的股权、北京时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的股权、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本次公司将子公司的股份进行质押,主要用途为本公司对浙商金汇信托持有的佛山星期六时尚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优先级份额(初始出资数额为RMB235,330,000.00,当前出资数额余额为RMB 190,000,000.00)受让义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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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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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洪涛
二O二O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