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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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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洪建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礼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3 利润表项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 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环境、消费环境等因素影响,国内汽车市场有回暖趋势,公司主要配套车型销量有回升,预计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同比发生重大变动。

  ■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6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增加经营范围,并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 增加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模具、摩托车模具、夹具等汽车零部件及相关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加后经营范围:

  生产汽车模具、摩托车模具、夹具等汽车零部件及相关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6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6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金鸿顺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6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参会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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