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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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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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 本次海化集团股份质押事项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海化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海化集团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