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文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占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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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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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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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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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说明:
(1)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持续盈利所致。
(2)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3)主要是预付大宗原燃料款增加所致。
(4)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5)主要是原料场改造工程、烧结系统改造工程持续投入所致。
(6)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所致。
(7)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8)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9)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货款中以后期间确认的销项税额调至本项目列报所致。
(10)主要是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1)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12)主要是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3)主要是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的权益成分所致。
(14)主要是矿山维简费支出减少所致。
(15)主要是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调至合同履约成本核算所致。
(16)主要是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1日到期,偿还公司债券后不再计提利息所致。
(17)主要是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1日到期,偿还公司债券后不再计提利息以及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18)主要是上年同期技改工程拆除报废竖炉资产所致。
(19)主要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0)主要是本期办理银行短期贷款较少所致。
(21)主要是收到融资租赁款减少和收回银行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22)主要是本期办理银行短期贷款较少和上年同期偿还公司债所致。
(23)主要是偿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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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互担保协议》和《相互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为控股股东凌钢集团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详见2020年2月26日、3月28日、5月9日、5月12日、5月22日、7月8日、8月28日、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临2020-021、024、047、050、052、060、075、086)。
2、2020年4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亿元,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详见2020年10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凌钢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临2020-091)。
3、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2020年8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70);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7日回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文广
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0-09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 要求,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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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