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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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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正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逯玉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数较年初增加54.94%,主要因本期销量增加,致使应收票据收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26.59%,主要因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收到出售全资子公司嘉利兴股权转让款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3.33%,主要因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29.75%,主要因炼铁厂7号高炉更新改造项目暂估转固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上升51.76%,主要因对未来可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应付票据较年初上升89.85%,主要是报告期内产量增加引起采购量增加、票据融资付款额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上升85.94%,主要因销售额变动引起期末应交增值税阶段性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上升201.1%,主要因公司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有关社会保险缓交政策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下降42.35%,主要因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威斯特公司分红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7.02%,主要因报告期内带息负债规模下降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1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8.55%,主要因本期收到的稳岗补贴等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8.94%,主要因本期收到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分红款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2.25%,主要因控股子公司威斯特收到以前年度股权转让款,同时转回了计提的相应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55.63%,主要因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榆钢公司支付诉讼赔偿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并在其资产、债权、债务转让至公司后,注销海安商贸公司的法人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海安酒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商贸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并概述

  为合理整合销售布局,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海安酒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商贸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海安商贸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母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甘肃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正展

  注册资本:626,335.74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矿产品、金属制品及化工产品的批发和零售,铁矿采选、石灰石开采,石灰石制品贸易、砂石料的生产和销售,炼焦,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铁路、道路货物运输,仓储物流,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和工程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项目除外)。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131,824.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18,147.45万元,2020年截止三季度末实现营业收入     2,658,284.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5,829.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海安酒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核心区界墩村14组

  法定代表人:柯青龙

  注册资本:5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不锈钢制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批发、零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9月30日,海安商贸公司账面资产总额597.1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0.17万元,预付账款596.1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0.31万元,固定资产0.26万元,无形资产0.24万元;无负债;净资产为597.11万元(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此次吸收合并海安商贸公司完成后,其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母公司承接,海安商贸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的股本及股东变化;

  2、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具体事宜,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4、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销售布局,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由于海安商贸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要求,公司将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0-03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由监事会主席马鼎斌先生主持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有关要求,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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