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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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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瑞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其他原因的具体内容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7月3日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量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和债务重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伟龙金溢股权转让和债务重组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伟龙金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龙”)53.8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WeiLong Electronics Engineering Pte Ltd.和深圳市睿鸿泽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伟龙所欠公司账面值总额为28,496,387.62元的债务进行重组,公司同意按该等债务评估值1,051.62万元的取整金额1,060万元要求伟龙偿还债务,伟龙同意该债务金额为1,060万元,就该等金额向公司承担偿还义务,公司授权经营班子与相关方协商签署具体协议。杨成为伟龙偿还重组后债务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8月底,伟龙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4日和2020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5人已离职,9人已不属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员工,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14名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1,144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0,777,241股减少至180,636,09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截至2020年9月2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目前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87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8,045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0895%,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70.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605.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已届满,未达到计划进度是由于国家政策和公司新时期的战略对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的规划发生了新的变化,营销网络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程度的延缓;“佛山智能交通射频识别与电子支付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将基本完成建设并接近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仍处在建设期,公司正按决策及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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