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增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超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玉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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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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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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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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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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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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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增利
日期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9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亚循先生、付光宇先生、独立董事张禾女士、李志军先生、叶忠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0-10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展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0-10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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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核分枝杆菌吡嗪酰胺药敏试剂盒累计已发生的研发投入约为45万元。
二、同类产品相关情况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截至公告日,国内同行业部分厂家已取得上述类似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例如: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结核分枝杆菌吡嗪酰胺药敏试剂盒类似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注册证的取得,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可以逐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四、风险提示
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