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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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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永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缴纳税金及偿还债务。

  2、应收票据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电缆货款回收收到票据减少及票据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江山汇金E座收到销售尾款。

  4、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拓展供应链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业务资金。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交增值税和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对重庆华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7、应付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到期兑付的票据增加。

  8、应交税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销售大幅减少,应缴纳的税费相应减少。

  9、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二)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房屋销售量减少,致使房屋销售收入同比降幅较大,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增加,借款利息支出相应增加。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江苏智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4、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已竣工房屋大部分已销售,报告期内仅剩余少量在售,房屋销售量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二是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

  说明:

  1、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销售量大幅减少,各项税费相应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工程款、支付各项税费及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减少。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对重庆华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新增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同比减少。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工程款、支付各项税费及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永钢先生、温立先生、张彤先生、石林丛女士、王苏先生、尚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朝安先生、温素彬先生、程德俊先生、张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谭泽平先生、周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家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组建完成。

  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2020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张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尚涛先生、管健先生、任宝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昭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聘任郭瑞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报告期内,启用新的公司网址和投资者关系邮箱。

  2020年6月3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正式启用新的公司网址(http://www.xntsgs.com)和投资者关系邮箱(IR@xntsgs.com),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网址和投资者关系邮箱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南通炎黄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炎黄福宇公司”)已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仲裁委”)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宁华物产价值24,512.65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南通仲裁委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南通中院,并由南通中院实施查封与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020年8月,宁华物产收到南通仲裁委答辩通知书,南通仲裁委决定受理炎黄福宇公司与宁华物产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并通知在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次日起10日内向南通仲裁委提交答辩书、有关证据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财产保全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2020年8月25日,宁华物产向南通仲裁委提交了答辩书并获受理。

  4、2020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王苏先生的辞职信。因工作变动,王苏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2020年9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补选李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本次回购股份的10%-20%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80%-9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960,100股,支付金额9,532,413.97元(含交易费用)。截至2020年2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119,391股,占公司总股本2.56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2,601,373.16元(含交易费用)。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3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4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

  申请办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2、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陕西道1068号303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青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FA24M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98.40万元,负债总额800.06万元,净资产5,098.3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045.32万元,利润总额634.15万元,净利润481.74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1,118.94万元,负债总额15,832.83万元,净资产5,286.1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61.30万元,利润总额316.51万元,净利润232.14万元。

  3、关联关系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按照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时的利率水平承担融资成本。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金额为50,000万元,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5,429.48万元。其中借款余额为25,000万元,借款利息及手续费支出为429.4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规,交易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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