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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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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永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调整原因:

  1、我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数据进行重述,我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报告期内,我司通过增资扩股将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由于我司和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再次调整2020年1月1日数据。我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及经营指标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31.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1%,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82%,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2.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09%。

  公司在2020年1-9月实现全口径签约销售金额300.63亿元,权益口径签约销售金额196.84亿;实现签约销售面积140.67万平方米。

  2、2020年7-9月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

  注:上述权益比例有可能因为引入合作方或跟投企业有所变动。

  3、公司债券工作的进展

  2020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73号)。

  2020年8月,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20中交债”,债券代码149192,发行总额7亿元。

  4、索引

  ■

  5、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 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85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与相关项目公司合作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为支持佛山中交开发建设,佛山中交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佛山中交提供了财务资助,其中我司向佛山中交提供的4,737万元借款即将到期。现根据佛山中交生产经营需要,我司拟对佛山中交上述借款4,737万元予以到期续借,借款年利率8%,期限6个月,佛山中交其他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中交的股东借款予以到期续借。

  2、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为支持佛山香颂开发建设,佛山香颂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佛山香颂提供了财务资助,其中我司向佛山香颂提供的14,211万元借款即将到期,根据佛山香颂生产经营需要,我司拟对佛山香颂上述借款14,211万元予以到期续借,借款年利率8%,期限6个月,佛山香颂其他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香颂的股东借款予以到期续借。

  我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

  法定代表人:任晓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019年度内我司为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38,237.50万元。

  (二)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

  法定代表人:任晓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63%,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91%,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4%,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5%。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2019年度我司为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3,211.30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

  成立时间:2000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明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中交、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2、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李向彬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中交、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3、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南大路广州雅居乐花园公建1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卓慧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中交、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4、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1608室(临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达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8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佛山中交、佛山香颂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参股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中交地产在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项目公司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40,264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65,478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74,786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8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85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1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83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0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10月29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84 ;我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85。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86。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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