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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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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Shumin 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一、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单一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并完成出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2020-029)。

  (2)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票407,200股,股东数量为一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7,270,957股,股东数量为七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17,678,1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29%,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0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3)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889号E座1层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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