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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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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00万张。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3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0月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0月2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399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8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时30分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600万张。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3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0月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0月2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399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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