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坚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
2.4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及负债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请参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的“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均无新进展。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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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6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82,686.93万元,营业利润88,633.14万元,利润总额87,387.15万元,净利润57,467.59万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为644.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1.18亿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为保障PPP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向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5亿元的有偿流动性支持,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流动性支持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6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每季度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主要经营数据,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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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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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新承接业务量32.13亿元,2020年1-9月公司累计新承接业务量148.78亿元,同比增长29.35%。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承接高质量业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0-07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装配式科技产业园项目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龙元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
●投资金额: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钢结构装配式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元明筑”)拟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项目由龙元明筑牵头组织,通过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具体的建设和运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装配式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签订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龙元明筑签署的《投资协议书-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梅溪路158号
公司与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1514室
法定代表人:陆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安装;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透水混凝土研发;家具、再生建筑材料、混凝土预制件、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木门窗、楼梯、建筑工程用机械、搪瓷、卫生洁具、金属制卫浴水暖器具的制造、生产、加工;互联网信息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矿产品、卫生洁具的批发、零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包括装配式建筑主体钢结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及服务;装配式内装部品部件、装配式外围护等建筑材料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施工及服务。同时,联合国内知名产学研机构共同进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公益研发、试验和培训,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基地。
项目通过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落地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0亿元,二期总投资约5亿元。
2.项目供地
甲乙双方明确: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总用地不少于500亩,使用年限50 年,分两次供地。
项目一期用地选址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以北、极盛路以西,长桥路以东,承接路以南,面积约为320亩(以测绘图为准)。
乙方承诺按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并报名参加预申请地块的竞买。预申请地块的出让起始价以正式出让文件为准。若乙方竞得该地块土地,在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到乙方落地企业名下。
甲方承诺在将项目用地交付乙方使用时做到施工道路通行,场地基本平整,施工用水、用电等管线架设到宗地旁。项目投产时,水、电、路、燃气、通讯、排污管道铺设到项目用地旁,满足乙方生产、生活需求。
甲方承诺对项目二期的用地进行预留控制安排,确保二期用地与一期隔路相邻。在一期项目开工建设完成不低于总建筑面积60%的主体工程时供地,其它条件及约定基本与一期保持一致。
3.行政服务与管理
甲方承诺在乙方提供办理证照证明等所需的资料后,实行一站式服务,免费全程代办相关手续;协调乙方同政府部门、周边 群众和开发区内企业间的相互关系。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的行政管理。
施工许可证获批前:乙方按甲方告知提供相应申报文件及材料, 甲方对乙 方提供全力支持与配合,双方共同争取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各类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为乙方应享相关扶持政策方面的合规性审查。
施工许可证获批后:在建设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同政府部门、周边群众和开发区内企业间的相互关系,使乙方项 目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
投产运营阶段:甲方按照宣城市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招商引资规定等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配合乙方项目申报认定“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合乙方落地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工作。
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按照宣城市规划条件要求对项目进行一次性规划与实施。
因甲方的原因影响乙方项目工程进度,甲方允许乙方项目建设相应延期。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重大过错造成工程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予以免责。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工程进度约定。若因乙方原因,乙方在工程进度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收回项目闲置地块使用权。
乙方如未按规定报名竟买土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项目公司设立进展
近日,该投资相关的项目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2WAL7D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裴传飞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经营期限:长期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装配式建筑材料领域类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钢结构生产加工、玻璃幕墙、轻质墙板建筑材料及其产品、装配式建筑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销售;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钢结构工程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钢结构、网架、金属彩钢板设计、制造、施工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