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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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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瞿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制订《员工购房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根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员工购房专项基金”,总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免息借款的方式为员工在长期工作地购买首套商业住房自住时的首付款提供支持。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348,082.9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348,082.9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38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和14日置换募集资金44,609,295.85元、27,738,787.08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44,601,554.9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2,319,418.54元,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加7,717,863.56元,其中:2,472,442.68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213,369.87元系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获得投资收益净额,32,051.01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富章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秦操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6)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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