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8月1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瀚晖制药有限公司、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12,705,292.62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65%。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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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认定上述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共计12,705,292.62元,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项目12,418,192.62元,计入“递延收益”项目287,100.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