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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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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挺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奇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奇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将物产环能打造成为公司下属能源环保综合利用服务业务(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污泥处置、生物质综合利用、压缩空气等)的独立上市平台,借助资本市场强化在能源环保综合利用服务业务领域的竞争地位以及竞争优势,通过上市融资增强资金实力进一步加大对能源环保综合利用服务业务的资本投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能力,成为绿色高效的能源综合服务商。上述预案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董事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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