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俊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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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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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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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a、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351,798,432.0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251,884.92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焦炭销售收入。
b、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327,433,008.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553,055.87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增加焦炭营业成本。
c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11,709,311.0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01,806.9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焦炭销售费用。
d、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7,821,028.9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54,378.01元,主要原因是上期警鑫金矿1-4月份停产,折旧、人工等计入管理费用。
e、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2,354,375.9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9,452.81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f、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4,160,710.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899,779.41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收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
g、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65,921,156.7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2,295,767.52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兑付了焦炭生产线改造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7.6万元,预计本年度末公司经营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名称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永
日期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