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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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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惠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288.30万元,减幅41.9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减少导致应收客户货款减少;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373.20万元,增幅429.95%,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756.47万元,增幅77.77%,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的材料及成衣款增加,以及预付管理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

  债权投资较年初增加5,149.5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增加10,383.86万元,增幅32.03%,主要是报告期内自用房产出租所致;

  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16,093.07万元,减幅31.34%,主要是报告期内自用房产出租以及计提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910.26万元,增幅102.54%,主要是报告期内供应链系统优化升级项目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46.88万元,减幅33.68%,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7,606.13万元,增幅64.50%,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954.32万元,减幅45.63%,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2,666.98万元,增幅57.78%,主要是报告期内预计应付退货款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550.00万元,减幅75.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7.18万元,减幅39.56%,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贴息摊销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3.1.2利润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26.30万元,减幅99.69%,主要是报告期内融资贴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8.58万元,增幅34.3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企业扶持金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92.4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少冲减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550.53万元,增幅58.09%,主要是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存货变现风险增加,导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29.24万元,增幅233.22%,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新冠疫情捐赠支出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13.93万元,减幅32.71%,主要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38.41万元,增幅57.67%,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但公司控制采购支出,以及缴纳税费的减少,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392.48万元,减幅41.67%,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净额减少以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4,654.6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偿还债务和向股东分派现金红利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辉投资”)签署了《景林九盛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互联网时尚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景林九盛基金”),投资于互联网时尚生活相关项目。该基金由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九盛投资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9.9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99%;景辉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金额为0.1亿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该基金于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2015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景林九盛基金累计投资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都衣舍”)13,584万元,持有韩都衣舍16,393,39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82%。

  2、2015年7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意向书》,发起设立华软新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文化基金”),专注投资新文化时尚相关企业。金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软”)作为普通合伙人,并委托常州华软进行基金管理,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1亿元。2016年7月20日,经基金全体合伙人协议决定,常州华软将其在该基金的1,000万元出资转让给华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软”),同意上海华软入伙,并承担原常州华软在该基金的全部出资份额。上海华软成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详见公司2016年7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关于新文化产业基金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文化基金持有三方新华控股(北京)有限公司15%股权,北京学信速达科技有限公司8%股权,北京天之华软件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并作为北京银叶金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简称“银叶金光”)持有银叶金光7.6864%的出资比例。

  3、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佩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21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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