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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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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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晓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会计报表

  (1)货币资金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96,423,339.52元,减少比例71.83%,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4,786,315.56元,减少比例48.06%,主要原因为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4,490,593.26元,减少比例81.78%,主要原因为收到可转让票据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36,586,817.13元,增加比例98.02%,主要原因为增加原材料储备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5,535,373.26元,增加比例52.38%,主要原因为应交税费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12,729,014.44元,减少比例33.08%,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4,986,998.98元,减少比例94.47%,主要原因为本期办理支付票据减少所致。

  (8)预收款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75,195,552.97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所致。

  (9)合同负债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03,849,306.66元,增加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由预收款项重分类转入所致。

  (10)应交税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1,852,267.64元,增加比例39.59%,主要原因为本期发生税费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加4,000,000.00元,增加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预计负债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100,067.10元,增加比例79.59%,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债务案件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13)资本公积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68,508,740.16元,减少比例31.72%,主要原因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股权回购注销冲减资本溢价所致。

  (14)库存股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75,476,036.16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股权回购注销冲减所致。

  (15)利息收入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58,921.18元,减少比例38.04%,主要原因为本期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16)其他收益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818,757.03元,减少比例58.02%,主要原因为收到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25,813,564.61元,增加比例2291.63%,主要原因为信用减值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138.95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3,362,010.45元,增加比例99.92%,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闲置资产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收入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7,269,592.57元,增加比例245.36%,主要原因为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1)营业外支出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806,724.81元,增加比例46.62%,主要原因为疫期向红十字会等公益单位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4,715,626.78元,增加比例84.36%,主要原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少所致。

  (23)收到的税费返还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5,753,503.97元,减少比例98.0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税收返还减少所致。

  (2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87,366,912.80元,减少比例56.6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87,109,321.18元,减少比例37.03%,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2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80,100.00元,增加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当期处置闲置的资产增加所致。

  (2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068,232.53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预售不动产减少所致。

  (2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92,969,353.56元,增加比例433.96%,主要原因为收到筹资活动增加所致。

  (2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228,219,666.61元,增加比例856.34%,主要原因为支付筹资活动增加所致。

  2、母公司会计报表

  (1)货币资金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63,526,302.81元,减少比例86.8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入减少和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8,368,803.96元,减少比例99.15%,主要原因为收到票据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247,361.75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可转票据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1,362,009.53元,增加比例42.23%,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004,078.03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应交税费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6)短期借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95,429,014.44元,减少比例68.65%,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5,864,978.98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办理票据减少所致。

  (8)应付账款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49,291,053.13元,增加比例126.18%,主要原因为本期材料购入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36,552,121.96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重分类到合同负债所致。

  (10)合同负债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加63,853,288.93元,增加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执行新会计准则由预收款项重分类转入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4,882,464.42元,减少比例66.51%,主要原因为本期员工减少以及收入减少对应的业务人员提成薪酬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2,127,098.99元,减少比例61.60%,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入减少,计提税费减少所致。

  (13)库存股2020年9月30日期末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75,476,036.16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股权回购注销冲减所致。

  (14)税金及附加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1,312,930.36元,增加比例58.77%,主要原因为增值税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6,594,965.55元,增加比例51.90%,主要原因为销售费用增加运输费用所致。

  (16)其他收益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986,285.00元,减少比例70.06%,主要原因为收到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投资收益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47,436,436.33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收到子公司分红减少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232,039.04元,减少比例55.62%,主要原因为信用减值减少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138.95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20)资产处置收益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35,437.77元,减少比例160.70%,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闲置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21)营业外收入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2,018,097.51元,增加比例395.59%,主要原因为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税收减免和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2)营业外支出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433,017.01元,减少比例46.64%,主要原因为处置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23)所得税费用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5,493,786.97元,增加比例1195.48%,主要原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少所致。

  (2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28,613,920.33元,减少比例34.64%,主要原因为收入减少所致。

  (25)收到的税费返还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5,575,530.76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收到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2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3,094,262.51元,减少比例44.18%,主要原因为收到往来款减少所致。

  (2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05,327,616.74元,减少比例36.46%,主要原因为购买材料支出减少所致。

  (28)支付的各项税费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5,647,898.55元,增加比例94.06%,主要原因为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增加所致。

  (29)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2,304,513.27元,减少比例39.44%,主要原因为支出往来款减少所致。

  (3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增加83,000.00元,增加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068,232.53元,减少比例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预售不动产减少所致。

  (3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1,037,544.93元,减少比例79.43%,主要原因为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减少所致。

  (3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61,416,007.32元,减少比例36.29%,主要原因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减少所致。

  (3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0年1-9月累计发生额较2019年同期累计发生额减少83,051,814.99元,减少比例55.44%,主要原因为支付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赛车星球(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Robert Gordon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等。2017年10月3日,申请人Robert Gordon认为越野一族投资公司违反了其与李巧娜签订的《Memorandum of Agreement》中的相关义务,而李巧娜获得越野一族投资公司的洽谈授权,其将越野一族投资以及其认为属于越野一族投资公司的关联实体的越野一族体育赛事(北京)有限公司、越野一族(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非比风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越野一族视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星球科技有限公司、赛车星球(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越野一族星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越野一族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易闯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知行如是(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均作为被申请人一并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司法仲裁调解服务奥兰治县分部(以下简称“奥兰治县分部”)申请仲裁。奥兰治县分部于2018年8月8日作出仲裁书,要求被申请人连带赔偿申请人截至2018年7月24日的本金及利息45,871,224美元,以及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付清之前按年利率10%计算的额外单利利息。

  2019年3月12日,申请人依据奥兰治县分部作出的仲裁书,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承认和执行该仲裁书,强制执行逾期利息,及各被申请人承担申请和执行费用。

  2019年5月9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申请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议案予以立案,案号为(2019)京04协外认29号。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应诉、举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诉讼风险。

  2、2019年12月20日,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向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解除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签订的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要求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等各项金额合计307,437,592元。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经法院审查,裁定对梦汽文旅及盛农投资名下相应价值301,905,775元的财产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其中涉及前述两个公司的银行账户和盛农投资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目前已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程序。

  3、阿拉善盟梦想之路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相应价值3,000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公司目前已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程序。

  4、全资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请求支付工程款及索赔70,703,215.78元,违约金38,377,098.80元,共计109,080,314.58元, 截止目前,尚未判决。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毅回避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初步核查,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2016年12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2016 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5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名单的异议。

  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6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16年12月19日作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熊毅回避本次董事会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本次授予是否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数量、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6、2016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2016年1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并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2017年2月8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2月9日。

  9、2017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将由31名调整为27名,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7,200,000股,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

  10、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1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将由27名调整为16名,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8,800,640股,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

  11、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熊毅、刘雨瑄、刘玉科、余艺、王青、刘策和周国强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被取消激励资格,公司须对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经调整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由16名调整为9名,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8,282,880股。同时,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次解除限售期限内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内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合计2,985,984股,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仍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有江澎、李辛、王暕、王龙、蒋波、杨欣蓓、王英、尹兵及郑小平共计9名,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上述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获得6,220,8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上述未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进行调整。其中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已经履行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回购注销2,985,984股。现按照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次及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涉及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为9名,他们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经调整后合计6,967,296股。至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236,800股全部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予以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因此,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552,960,000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股份总数是597,196,800股。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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