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金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兆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超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2020年7月,公司以381,873,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458,248,400股,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重新计算并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变动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1)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93.04万元,系本期重点工程客户结算时间差异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618.68万元,减幅51.48%,系报告期收到的使用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390.27万元,增幅882.48%,系报告期子公司预付材料款及电费所致,其中预付电费款924.37万元。

  (4)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530.18万元,增幅57.02%,主要是报告期产、销量增加相应增加库存材料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2,368.27万元,增幅483.45%,主要是报告期因材料采购增加相应待留抵税款增加及待摊大修费用增加所致,其中待留抵税款为1,599.36万元。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增加33,973.20万元,增幅788.6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增加炼石厂技改建设项目、安砂二线在建项目投入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5,367.55万元,增幅44.18%,系增加公司炼石厂技改建设项目预付设备款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862万元,增幅54.45%,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国内信用证的开具。

  (9)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4,878.69万元,增幅47.30%,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原材料采购款尚未结算所致。

  (10)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299.03万元,减幅100%,主要是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要求,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等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2,021.62万元,主要是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要求,预收款项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757.26万元,减幅65.29%,主要是报告期结算材料款增加进项税及缴纳上年度所得税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88.6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预提自备车费、专用线及大修费用等尚未支付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

  (1)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65.49万元,减幅33.93%,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2018年政府补助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款及综合利用退税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8.04万元,减幅299.29%,系报告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5万元,系按新会计准则报告期新增该科目,上年同期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48.59万元,减幅100%,主要是报告期按新会计准则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及上年同期收到生态保金返还款冲回坏帐准备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885.51万元,减幅99.89%,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4#5#窑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03.86万元,增幅70.37%,主要是公司为解决对外供水历史遗留问题,本期对外移交供水业务并支付捐赠款600万元及金银湖公司支付民宅搬迁补偿款100万元,上年同期主要为子公司福州炼石“三供一业”支出352.49万元。

  (7)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450.13万元,减幅56.07%,主要是公司2019年12月收购建福南方少数股东权益30%影响所致。

  (8)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上年同期减少14,613.29万元,减幅226.10%,系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及兴业证券股票因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4,170.34万元,减幅89.14%,主要是上期收到炼石厂4#5#窑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转让款20,040万元所致。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625万元,增幅85.99%,主要是报告期按协议向永安市政府支付交通公益金捐赠款3500万元(用于356国道樟林至丰海段提级改造公路工程项目)及支付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15.21万元,减幅100%,系上年同期炼石厂收到4#5#窑资产处置款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26,131.63万元,增幅300.92%,系报告期新增投入炼石厂技改项目、安砂二期项目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35.76万元,增幅88.27%,系报告期支付2019年度现金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25.41万元,增幅17.75倍,主要是报告期新增福费廷业务手续费支出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原告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金银湖水泥、福建水泥合同纠纷案件。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2018]闽04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金银湖水泥回购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3.8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金银湖水泥支付回购价款22,651,846元,石大公司赔偿金银湖水泥节能效益损失1,574,032元等。

  上述判决后,双方不服均上诉,省高院已受理,未开庭审理。经协商,当事方于2020年10月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书》,均同意向省高院提交撤诉申请,撤回上诉和起诉,并请求裁定撤销[2018]闽04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同意继续履行《能源服务合同》。

  2、海峡水泥就少数股东欠款申请仲裁

  控股子公司海峡水泥(申请人)就另一股东阳春矿业公司及其关联人德化亿鑫矿业、大阳矿业公司(被申请人)对海峡水泥的历史债务及偿还责任事宜,经结算确认于2017年6月7日签署了《债务确认及清偿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被申请人按主协议归还部分欠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阳春矿业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签订《〈债务确认及清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但被申请人未能依约按时还款,截止2019年6月28日被申请人仅还款人民币849.7万元,尚积欠申请人较大金额款项,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仍未能按时足额清偿欠款。因此,海峡水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请求被申请人立即向海峡水泥清偿历史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2159.23万元(暂计至2020年2月20日)。

  截至2019年12月底,海峡水泥已对阳春矿业的其他应收款2021.95万元计提了坏账准备1869.86万元。

  厦门仲裁委员会已于2020年3月6日受理了申请,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金星

  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0-03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10月13日以本公司OA系统、打印稿、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表决通过《关于继续租赁福能方圆大厦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继续租赁福能方圆大厦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有关合同,有关情况如下:

  1.本次租赁基本情况

  (1)出租方:福州美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美伦酒店”)。

  (2)租赁标的: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建筑第12-13A层房屋,建筑面积2334㎡(含公摊面积),仅作为办公用房使用。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 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 9月30日。

  (4)租金、物业费标准

  租金每平方米100元/月(含税,下同),物管费每平方米10元/月。每月租金23.34万元,每月物业费2.334万元。全年租金280.08万元,全年物业费28.008万元,合计308.088万元。

  (5)费用的支付

  租金及物业费按月支付。

  2.关联方(交易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出租方美伦酒店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福州美伦大饭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人。

  3.交易定价

  本次租赁按原收费标准定价。

  4、审议程序

  本项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肖阳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项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20-03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表决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