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吉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

  ■

  3.1.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实施有助于实现技术水平和品质管控的进一步提升,改善作业环境,降低人工操作风险和经营成本。由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及部分国六标准的实施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使生产工艺整合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所需设备的订货周期有所延长、进场日期延后,因此对该项目的总体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拟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5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伍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其中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的经营及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